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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41198P | 建设单位法人:李源湘 |
| 胡华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开发区 |
| ****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72-C3572-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2.155556 纬度: 27.4477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3 |
| 娄环双审〔2024〕0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041198P001Y |
| 2024-09-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1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04119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041198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CA6NU125 | 竣工时间:2024-08-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4yHaDd |
| **(重新报批) | 实际建设情况:**(重新报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办公楼二楼建筑面积500m2;智能农机装备生产车间8500m2;办公室一楼,建筑面积500m2;年产麦稻联合收割机2000台,自作履带式旋耕机2000台,轻型履带式拖拉机500台,植保无人机500架,谷物烘干机/热风炉5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办公楼二楼建筑面积500m2;智能农机装备生产车间8500m2;办公室一楼,建筑面积500m2;年产麦稻联合收割机2000台,自作履带式旋耕机2000台,轻型履带式拖拉机500台,植保无人机500架,谷物烘干机/热风炉500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设有智能农机装备生产线2条,1#生产线工艺流程下料-机加工(折弯、冲压等)-焊接-抛丸-表面处理(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烘干)-喷塑/喷漆-烘干-总装,1#生产线设有喷粉房及喷漆房,根据工件要求进行喷粉及喷漆;2#生产线下料-机加工(折弯、冲压等)-焊接-抛丸工序与1#线共用,抛丸后的工件经表面处理(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烘干)-喷塑-烘干-总装完成产品,另外新增一座喷漆房用于大件喷涂。1#生产线与2#生产线表面处理工艺一致。 ①下料:利用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对板材、管材等进行切割加工取得合适规格的材料,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G1)、边角料(S1)。 ②机加工(折弯、冲压等):根据产品设计要求,使用折弯机、冲压机等对切割好的板材进行加工。 ③焊接: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对加工好的部件进行焊接,对各部件连接在一起,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G2) ④抛丸:利用密闭抛丸机将毛坯件表面的砂清理,抛丸机带有袋式除尘滤筒,该过程产生少量粉尘G3和S2。 ⑤去油:工件表面粘附少量油污,会影响表面覆盖层与金属的结合力因此需进行脱脂除油处理。脱脂环节采用的无磷脱脂剂(主要成分为纯碱、氢氧化钠、硅酸钠等),通过无磷脱脂剂对各类油脂进行皂化、加溶、分散等作用,从而使油脂从工件表面脱离。脱脂剂与水按2:100 比例配比工作液,1#生产线去油工艺为喷淋,将配制好的脱脂液喷淋在工件上,实现部件表面的清洗,喷淋后的废水经脱脂槽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2#生产线去油工艺为浸泡。去油过程需定期更换槽液(半年一次),以防工件重新沾上油污。该工序产生脱脂废液(S2); ⑥水洗:去油后的工件进入水洗工序,1#生产线采用喷淋水洗,喷淋水进入水洗槽收集后循环使用;2#生产线采用浸泡水洗,水洗槽水定期更换,每半月更换1次,本工序主要产生清洗废水(W1)。 ⑦硅烷化:硅烷化就是对金属工件表面处理的过程,形成疏密均匀的膜,增强工件的耐腐蚀性和耐高温性,同时增强硬度和耐磨损性。1#生产线采用喷淋,2#生产线采用浸泡,随着连续工作,槽液浓度逐渐下降,硅烷剂与水按2:100 比例配比工作液,定期更换槽液(半年一次),产生硅烷化废液(S3)。 ⑧水洗:将硅烷化处理后的工件再次进行水洗, 1#生产线采用喷淋,2#生产线采用浸泡,水洗槽水每半月更换1 次,一次用水量约5t,本工序主要产生清洗废水(W2); ⑨烘干:1#线水洗后的工件进入烘干廊道进行烘干,热源来自生物质锅炉,该工序生物质锅炉会产生生物质燃烧废气(G)及生物质燃烧灰渣(S);2#线水洗后的工件采用电烘干。 ⑩喷塑:对拼装好的部件表面进行喷粉加工。本项目使用的是环氧树脂塑粉(固体粉末状),经静电喷涂吸附在工件表面的一种工艺。该工序有喷涂粉尘(G4)产生。 ⑾烘干:1#线喷粉后的部件进入固化房经高温烘烤后溶化固定在工件表面,固化温度约80℃,项目固化炉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该工序产生固化废气(G5)、燃料燃烧废气(G6);2#线采用电烘干。 ⑿喷漆:本项目喷漆工序使用的水性漆,喷漆及调漆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工序会产生喷漆废气、漆渣及水帘柜废水。喷漆后的工件在进入烘干房内烘干,其中1#线采用烘干廊道进行烘干,热源来自生物质锅炉;2#线采用烘干房烘干,为电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湘源金穗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设有智能农机装备生产线2条,1#生产线工艺流程下料-机加工(折弯、冲压等)-焊接-抛丸-表面处理(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烘干)-喷塑/喷漆-烘干-总装,1#生产线设有喷粉房及喷漆房,根据工件要求进行喷粉及喷漆;2#生产线下料-机加工(折弯、冲压等)-焊接-抛丸-表面处理工序与1#线共用,表面处理后的工件喷塑-烘干-总装完成产品;大件喷漆房内物件喷漆后烤干。 ①下料:利用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对板材、管材等进行切割加工取得合适规格的材料,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G1)、边角料(S1)。 ②机加工(折弯、冲压等):根据产品设计要求,使用折弯机、冲压机等对切割好的板材进行加工。 ③焊接: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对加工好的部件进行焊接,对各部件连接在一起,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G2) ④抛丸:利用密闭抛丸机将毛坯件表面的砂清理,抛丸机带有袋式除尘滤筒,该过程产生少量粉尘G3和S2。 ⑤去油:工件表面粘附少量油污,会影响表面覆盖层与金属的结合力因此需进行脱脂除油处理。脱脂环节采用的无磷脱脂剂(主要成分为纯碱、氢氧化钠、硅酸钠等),通过无磷脱脂剂对各类油脂进行皂化、加溶、分散等作用,从而使油脂从工件表面脱离。脱脂剂与水按2:100比例配比工作液,去油工艺为喷淋,将配制好的脱脂液喷淋在工件上,实现部件表面的清洗,喷淋后的废水经脱脂槽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 ⑥水洗:去油后的工件进入水洗工序,采用喷淋水洗,喷淋水进入水洗槽收集后循环使用,本工序主要产生清洗废水(W1)。 ⑦硅烷化:硅烷化就是对金属工件表面处理的过程,形成疏密均匀的膜,增强工件的耐腐蚀性和耐高温性,同时增强硬度和耐磨损性。采用喷淋,随着连续工作,槽液浓度逐渐下降,硅烷剂与水按2:100比例配比工作液,定期更换槽液(半年一次),产生硅烷化废液(S3)。 ⑧水洗:将硅烷化处理后的工件再次进行水洗,1#生产线采用喷淋,2#生产线采用浸泡,水洗槽水每半月更换1次,一次用水量约5t,本工序主要产生清洗废水(W2); ⑨烘干:1#线水洗后的工件进入烘干廊道进行烘干,热源来自生物质锅炉,该工序生物质锅炉会产生生物质燃烧废气(G)及生物质燃烧灰渣(S);2#线水洗后的工件采用电烘干。 ⑩喷塑:对拼装好的部件表面进行喷粉加工。本项目使用的是环氧树脂塑粉(固体粉末状),经静电喷涂吸附在工件表面的一种工艺。该工序有喷涂粉尘(G4)产生。 ⑾烘干:1#线喷粉后的部件进入固化房经高温烘烤后溶化固定在工件表面,固化温度约80℃,项目1#线固化房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该工序产生固化废气(G5)、燃料燃烧废气(G6);2#线采用电烘干。 ⑿喷漆:本项目喷漆工序使用的水性漆,喷漆及调漆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工序会产生喷漆废气、漆渣及水帘柜废水。喷漆后的工件在进入烘干房内烘干,其中1#线采用烘干廊道进行烘干,热源来自生物质锅炉;2#线采用烘干房烘干,为电烘干。 ⒀生物质热风炉:项目设置两个生物质热风炉,分别用于表面处理后水分烘干及喷漆喷粉固化,生物质用量未增加。 |
| 原环评内生产工艺流程中1#线、2#线分别有一道表面处理工艺,为减少现实际情况为2#线表面处理工序拆除,与1#线共用一道表面处理工序。对比原环评内一套生物质热风炉用于固化烘干,实际情况为2套,1#线生产线新增一套小型生物质热风炉用于表面处理后的水分烘干,实际生物质热风炉数量为2套,主要原辅材料未发生变化:固化烘干生物质热风炉为180t/a,表面处理水分烘干生物质锅炉为120t/a,一年所需生物质燃烧颗粒为300t/a。生产工艺流程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建设期的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固体废物、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储存、转运并规范处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绿化修复工作,保护生态环境;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塑粉尘经二级过滤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1#、2#线喷塑固化废气、1#线喷漆烘干(包含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废气经密闭+高温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线调漆、喷漆废气经负压收集+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件喷漆房采用电烘干,大件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密闭+水帘柜去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2#线喷塑固化废气一同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采取设备封闭、厂房密闭等措施加强下料粉尘、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的抛丸粉尘排放管控;其中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VOCs有组织废气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相应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中的脱脂后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O,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中相应标准。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平面布局。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进行处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5、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废边角料、焊渣、废塑粉、炉渣、废滤筒、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塑粉回用于生产,其余收集后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标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金属屑、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油性漆桶、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UV灯管、废水处理污泥、脱脂、硅烷化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按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标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租用**县****公司已有厂房和办公楼,项目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主要是安装和调试生产设备,工程量小,主要为人力施工,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收到相关环境影响投诉。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厂区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喷塑粉尘经二级过滤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的塑粉回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1#、2#线喷塑固化废气、1#线喷漆烘干经密闭+高温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线调漆、喷漆废气经负压收集+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件喷漆房喷漆废气水帘柜去除漆雾后与2#线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一同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采取设备封闭、厂房密闭等措施加强下料粉尘、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的抛丸粉尘排放管控;其中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VOCs有组织废气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相应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应标准。3、企业1#线、2#线共用一道表面处理工序,废水处理工艺不变,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中的脱脂后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O,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中相应标准。4、企业1#线、2#线共用一道表面处理工序,废水处理工艺不变,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中的脱脂后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O,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中相应标准。5、厂区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噪声排放达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详见检测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环评内:1#线、2#线分别有一道表面处理工艺。 2、原环评内有一套生物质热风炉用于固化烘干。3、固化烘干生物质热风炉为180t/a,一年所需生物质燃烧颗粒为180t/a。 4、环评内,项目建设一般固废间,一般固废于厂区暂存;环评内危废间面积40m2。 | 实际建设情况:现实际情况为2#线表面处理工序拆除,与1#线共用一道表面处理工序。 实际情况为2套,1#线生产线新增一套小型生物质热风炉用于表面处理后的水分烘干,实际生物质热风炉数量为2套。3、实际情况固化烘干生物质热风炉为180t/a,表面处理水分烘干生物质锅炉为120t/a,一年所需生物质燃烧颗粒为300t/a。 4、对比环评内容,项目实际未建设一般固废间,一般固废于厂区暂存;对比环评内危废间面积,实际危废暂存间缩小为10m2; |
| 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生产线,加大环保投资,未新增污染物,产能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8 | 0.07 | 0 | 0 | 0.058 | 0.058 | |
| 0 | 0.004 | 0.02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1 | 0.0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6 | 0.17 | 0 | 0 | 0.046 | 0.046 | / |
| 0 | 0.19 | 0.44 | 0 | 0 | 0.19 | 0.19 | / |
| 0 | 0.38 | 2.1 | 0 | 0 | 0.38 | 0.38 | / |
| 0 | 0.052 | 0.5 | 0 | 0 | 0.052 | 0.052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处理站A/O工艺 | 已监测 | |
| 2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处理站处****处理厂。 | / |
| 1 | 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 抛丸机自带封闭式除尘器,喷塑粉尘由滤筒过滤;焊接废气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已监测 | |
| 2 | 喷塑固化废气处理措施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 | 已监测 | |
| 3 | 喷漆废气处理措施 | 负压收集+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负压收集+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已监测 | |
| 4 | 喷漆、喷塑固化废气处理措施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高温布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已监测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 | 已监测 |
| 1 |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标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按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标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一般固废存放于厂区定期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塑粉回用于生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标准,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实际废气处置无UV光解,故实际危废种类内无废UV灯管,危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标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供电依托已有配电系统,用水依托厂区已有的给水系统;排水依托已有的排水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供电依托已有配电系统,用水依托厂区已有的给水系统;排水依托已有的排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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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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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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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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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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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局总量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排污申报(备案登记),持证(备案回执)排污。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总量已购买及备案,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仙姑已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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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