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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2-24 16:55
| 90天 |
| 180,000元 人民币 |
| 18,938,090.56元 人民币 |
| 其他评标办法 |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1)合同签订后办理完中标通知书备案后,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款的10%进行拨付;进度款按工程实际进度完成情况给予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拔付至审**算值的 90%;工程财务决算完成后拔付至97%,留审**算值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一次性付清(不含利息,最终支****发改局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额度,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备注:具体付款方式及其他内容以合同载明为准。”修改为“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其他要求不变,特此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