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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25 14:30 至 2025-01-09 14:3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48197.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现该地块土地性质拟变更为体育用地,拟建“****中心项目”,该地块主要涉及“****中心项目地块项目”中的室内游泳馆、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操房、体能训练房、部分室外运动健身场地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 地块详细地址 | 吉祥路以西,留仙湖公园以东,普照寺街以南,****中心以北 | |||
| 经度 | 117.955000 | 纬度 | 36.636389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04 至 2024-11-0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德宇 | 单位联系电话 | 158****1526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胡杰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5****952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沈峰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0****900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将军东路20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中心项目地块位于吉祥路以西,留仙湖公园以东,普照寺街以南,****中心以北,地块占地面积为48197****中心地理坐标:E117.955000°,N36.636389°),该地块1996年以前一直为城一村未利用地,1996年**市**区园****服务中心(原淄****公园管理处)利用该地块扩建公园,主要用途为绿化、道路和游乐设施,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该地块性质原为公园绿地,2018年至今,该地块状况为未利用荒地,现该地块土地性质拟变更为体育用地,拟建“****中心项目”,该地块主要涉及“****中心项目”中的室内游泳馆、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操房、体能训练房、部分室外运动健身场地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方式,我公司最****健身中心项目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当前及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污染;当前及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 ****中心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项目规划建设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以规划进行下一阶段的地块开发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