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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2-25 11:00
| 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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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风景区提档升级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 ****风景区提档升级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公告第3条3.2款修改为:“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允许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投标文件(签章)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应满足3.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