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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发〔2011〕281 号)《******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和《******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水库工程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 )进行审查。现将评审通过的《方案报告表》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电话: 0874-****686
附件:
1.方案报告表
2.方案审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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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