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的审查意见

审批
江西-赣州-龙南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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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25 15:31:43

赣市行审证(2)字〔2024〕 号

关于****

**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的审查意见

****:

你公司矿山岩土剥离量增大,大于现有排土场总容积,无法满足矿山排土要求,需进行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你公司报来的《******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已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如下审查意见(赣市非煤设审字〔2024〕09号):

一、同意变更采场东南侧部分台阶参数,同意对Ⅱ号排土场扩容。

Ⅱ号排土场设计一个堆场,本次设计主要在原设计堆场范围的基础上往北扩大排土库容。排土场最终堆置标高+340m,排土场最低地面标高+271m。设计+332m、+320m、+307m、+294m、+281m、+271m共6个台阶排土,台阶安全平台宽度7m,台阶边坡角34°,最终边坡角均为27°,最终堆置高度为69m,总容量为460万m3。

变更后采场东南侧部分台阶参数详见《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

二、本次《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基建期限为65.8天。基建期末应完善《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中的基建工程量:完成排土场公路修建、挡土墙清基和筑墙、排土场截排水沟、沉淀池设置等工程。

三、其他未涉及到变更事项,请按照原《******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确保安全。

四、你单位要将本审查意见批准的《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等相关资料及时书面报送**市、****管理局。

附件:******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专家评审意见

****审批局

2024年12月 日

抄送:****管理局,****管理局,**鸣德****公司。

****办公室 2024年12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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