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司组织的《****2024年打印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投标人投标函作如下澄清:
1、在投标函中投标相关承诺的主体为:投标单位(单位名称)。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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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