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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籍田街道东升一塘、东升二塘提升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相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于2024年12月25日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1月08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183****9803。
附件:《籍田街道东升一塘、东升二塘提升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公示单位:****
2024年12月25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