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9648.97平方米(约合149.47亩),分为南区、北区两个地块实施。其中:南区用地面积53647.10平方米(约合80.47亩),北区用地面积46001.87平方米(约合6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05696.92平方米,其中:南区总建筑面积165233.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794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291.27平方米),北区总建筑面积14046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1537.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925.7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206150.97平方米,可建成回**置房1932套;配套建设12班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为4300平方米;同时建设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配套设施。 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北旺镇许各庄村,四至范围:金星道以南、益民道以北、许青路以西、**路以东。 2.1.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审核报告,移交全部审核资料为止。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1.5合同估算价:644.5210万元(含税价)。
2.2招标范围:**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6至2025-01-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市**区**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注册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16 09:30 ,地点为 ****会议室(**市**区迎春路**里小区南门对面底商)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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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海强,电话:0316-****93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6-****455
电子邮箱:****24772 @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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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市**区文明路甲1号 | 地址: | **市**区**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霍先生 |
联系人: | 王海强 |
| 电话: | 0316-****455 |
电话: | 0316-****932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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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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