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长临河镇洼地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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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长**镇洼****中心村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长**镇洼****中心村建设项目答疑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县长**镇洼****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相关政策要求中“《**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办〔2013〕55号文件)”修改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2021(53)号文)”;删除“(8)涂料使用管理执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0〕37号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2.1“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28日内支付给承包人。”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8.4.1“(6)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检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的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取;若发包人自行检验的,须提供检验报告,检验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修改为“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定检验(不含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承包人未按规定检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长**镇新大街80号

联系人:张潇奂

联系方式:0551-****88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B区

联系人:孙运龙

联系方式:0551-****8793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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