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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某高原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物探劳务采购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各潜在投标人能够更准确地理解招标文件内容,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要求部分,原要求“投标人2021年12月至今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至少1项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物探相关工作业绩。”,现将该部分内容明确为“投标人2021年12月至今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至少1项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物探业绩或物探相关工作业绩。”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进行响应。标书代写
1.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2.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并按照澄清后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澄清公告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于2024年12月28日12:00前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司先生/唐先生029-****5262/65486
特此公告。
采购人:****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