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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浦**至大浦新村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标段名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浦**至大浦新村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招标公告3.5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现修改为:3.5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标书代写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标书代写
3.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5中的缺陷责任期明确为12个月。
3.3、注:因工程量清单软件版文件格式损坏,招标文件已重新制作上传,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名称:****
地址:****中心5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3****022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开发区紫云英人才产业园212室
联系人:邓飞
电话:187****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