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陵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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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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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机关食堂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机关食堂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1、按照营业额补贴系数百分之四十五承担本项目承包期限内的食堂管理经营任务,另外每套饭菜投标报价为捌元伍角。2、按照玖仟****拘留所食堂派遣服务。3、按照贰万捌千元的报价提供智慧食堂。

四、评审专家名单:

田勇 邹** 徐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废标单位及原因

****菜店未提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不符合。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籍山镇籍山中路7号,联系电话:183****0222。

2、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籍山镇籍山中路7号

联系方式:198****39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皖江****产****指挥部E区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83****022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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