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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关于转发〈****财政厅、****委员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运财社〔2022〕147号)和《**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平财﹝202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单位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完成数量,参照《**县202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成本测算参考标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费成本测算参考标准》进行核算,同时结合全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场绩效评价结果,实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后,计算出**县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费核算结果,****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
附件:**县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费年终核算结果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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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