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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CR0002/2024-83200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4〕161号
成文日期: 2024-12-26
关于********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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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市监字〔2024〕39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
二、拟建地点:****办公室四楼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改造面积190.66平方米,其中包括水电安装、污水、楼地面装饰190.66平方米、墙面装饰474.48平方米、天棚装饰183.6平方米、门窗安装36.54平方米、实验室家具设备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32.06万元,资金来源为崇府办抄字〔2024〕499号资金**财政统筹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4年12月至2024年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