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瑞豪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二次)第2次答疑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千瑞豪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二次)第2次答疑

“千瑞豪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二次)澄清公告

(第2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千瑞豪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1、取消项目资格条件里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5年)完成过1个项目合同金额30,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业绩部分”中的“企业业绩”变更为“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即可)近 5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内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除资格条件规定业绩以外)一项单项投资额30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0㎡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的,每有 1 项得 3 分,此项满分 12 分。备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第2次澄清公告发生矛盾,以第2次澄清公告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市还地桥镇中街2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628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湘湖街道雍景园11栋703房

联系人:陈康

电话:188****9900

****

2024年12月26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