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潘州大道两旁(坡心镇中坡、红十月段)风貌提升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潘州大道两旁(坡心镇中坡、红十月段)风貌提升工程。
二、项目预算:293万元。
三、采购单位:****。
四、代理内容:“潘州大道两旁(坡心镇中坡、红十月段)风貌提升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五、代理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代理机构。
2.****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备案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承接同类的采购代理业绩或相关证明(包括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网页截图等)。
5.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6.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六、报名文件编制
1.报名文件一式贰份,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网站查询证明截图)。
(3)招标代理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5)具有承接过工程类的采购代理业绩或相关证明(包括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网页截图等)。
(6)报价函(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出具具体报价金额和详细的折扣或下浮率)。
(7)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及有关承诺。
七、招标代理的确定
1.评定原则。由我单位对报名单位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根据报价、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为成交人。
2.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八、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逾期不予接受。
2.递交资料地址:**省**市**区坡心镇谭阪圩
3.联系人:张生;联系电话:0668-****100
(注:可线下提交或邮寄,邮寄联系座机拿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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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