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改革局关于对审批的请示》(鲁发改请〔2024〕68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能有****体育场地不足问题,进一步满足**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运动需求,推动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快速和健康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省**市**县湿地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
**县文屏街道太阳湖片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划面积395776.98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22614.42平方米,其中:常规球类场地4489.86平方米(包含1块足球场693平方米、3块篮球场2572.46平方米、4块羽毛球场663平方米及1块乒乓球场561.4平方米)、广场与器械类场地1821.56平方米、儿童活动设施类场地303平方米、步道及道路类场地16000平方米(健身步道长4千米)。
五、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
建设工期:9个月。
六、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2146.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8.47万元,预备费185.18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单位多渠道筹集。
七、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要求,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地震安全性评价、交通影响性评价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十一、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二、****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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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