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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机关维序服务 |
标题 关于**** ****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机关维序服务项目的澄清通知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机关维序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澄清通知如下:
本项目附件1《****税务局鹭滨大厦及其它办公点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中“★鹭滨大厦物业配置人员总人数不少于43人,其它办公点配置总人数应不少于4人,并承诺给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以上人数为实际到岗人数。”中“总人数不少于43人”指本项目品目1-1 ****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配置总人数不少于43人,含其它办公点配置总人数应不少于4人。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税务局鹭滨大厦及其它办公点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中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相关配置表。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592-****310。
附件
| 采购人: | ****、********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 地址: | **市**南路81****银行大厦21楼 |
| 联系人: | 郭先生 | 联系人: | **华、黄丽萍 |
| 联系电话: | 0592-****873 | 联系电话: | 0592-****31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