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石溪一宗拟建住宅及公服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江西-宜春-奉新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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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石溪一宗拟建住宅及公服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员会关于“奉**石溪一宗拟建住宅及公服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要求,****委员会委托****对奉**石溪一宗拟建住宅及公服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奉**石溪一宗拟建住宅及公服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位于**市奉**石溪管理会内,占地面积5201.63m2(合7.80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911364°,北纬28.737217°。

3.基本情况:本通过查看地块历史影像、地块现场踏勘、周边居民走访调查了解到,奉**石溪一宗拟建住宅及公服用地地块历****基地、农村道路、旱地、科教文卫用地和公路用地,未见有工矿企业 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情况;未见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情况,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因此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存在直接污染场地的途径。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二、调查方案

****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本次调查主要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先后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三、调查结论

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500米范围的染源对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来可作为住宅用地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

按照相关规定,****委员会对《奉**石溪一宗拟建住宅及公服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05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委员会

通讯地址:****石溪街

联系电话:唐先生 137****4194

邮 箱:****@qq.com


****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作者(153****035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12-26 15:5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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