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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S513百济至新棠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项目编号:****),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普通公路省道规划的批复》(桂政函〔2011〕330号)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为全面提升S513百济至新棠段公路服务水平,满足沿线群众交通出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战略的实施,同意建设S513百济至新棠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5-450100-04-01-656564。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市**区百济镇区南侧附近,自北向南经屯茶村,终点位于**区百济镇马槽桥南侧桥头。实施S513百济至新棠段公路改建,改建线路全长约5.27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设计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的交通安全设施等。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341.5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财政资金等。
六、接文后请组织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并按程序报批,严格按批复的工程招标核准意见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投资超出批复10%的,****政府投资管理的政策要求,按程序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S513百济至新棠段公路改建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2024年12月2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南发改交通〔2024〕4号附件
S513百济至新棠段公路改建工程
招标核准意见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投方式(包括未达到必须招投的情形)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工程监理 | 核准 | ||||||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 /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
| 其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的要求,本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4年12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