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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财政局自2024年6月至11月,对**市**区****办公室、****图书馆****开发区****公司****事业单位和企业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政府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情况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内容。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的三家单位在会计信息质量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有待加强。一是会计机构内部未建立稽核制度,会计凭证所有岗位均只有一人签字。二是食堂采购内控管理有待加强。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部分合同不够规范,内容不完整,如缺少合同金额及签订日期。
2.部分经济业务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自制原始凭证有涂改,原始凭证报销不及时,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一致,部分原始凭证存在错误,个别发票审批手续未齐全。
3.需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一是三公经费支出不够规范,如接待费用报销手续不齐全,个别应由培训费支出的伙食费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洗车费支出未附洗车台账等。二是个别幼托费支出超过列支标准按规定应该收回。三是存在客户物业费、水电费拖欠未及时催交的情况。
4.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或购入固定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未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个别购入固定资产会计凭证未附固定资产备案登记表。
5.资金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银行存款存放不规范导致资金未有效使用,微信支付宝账户会计核算不够及时,时间跨度过长。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局已分别向相关单位反馈检查结果,要求被检查单位积极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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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