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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区大山屿南侧拟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信息进行公示。
|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 1 | **** | **区大山屿南侧拟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 **** |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3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反映情况(信函以到**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地址: ****服务中心
电话: 0577-****0218 邮编: 325700
附件:**区大山岛南侧拟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