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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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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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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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2-001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渔业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大道77-1号

联系方式:130****058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金新路1号

联系方式:188****43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渔业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承检机构配合委托方组织抽样工作,并对样品负责,各地要随机选择抽样对象。 《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等要求进行采样,保证样品采集的客观性和可追溯性。承检机构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程序处理、保存和检测样品,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水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检测总结分析报告(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扫描件)报送(委托方)处,其中总结分析报告要写明抽检地区、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并以附件的形式列明被检单位信息及检测结果。 对于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当在确认后48小时内将不合格结果通知单及检测报告以特快专递寄出至委托方,并电话确认。 对于检测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不合格的样品,承检机构要在结果确认后48小时内将《不合格结果通知单》电子版发送至委托方处,并电话确认。贝类产品卫生监测承检机构若发现监测指标严重超标,要第一时间电话通报委托方处。 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承检机构于任务完成后,形成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分析报告于12月30日前报委托方处。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布抽检结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89,700.00元

合同金额:1,089,7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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