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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战略性**产业部分)的通知》(浙财企字〔2015〕47号)、《关于申报2015年云工程与云服务项目的通知》(浙经信信息〔2015〕204号)以及《关于下达2015年云工程和云服务项目专项计划的通知》(浙经信信息〔2015〕3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经企业申报、我局初审,现将2015年我县**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战略性**产业部分)拟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分别是:**边游****公司**工业企业网络销售市场建设、****公司离型纸生产线及配套花纹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年产25万台食品机械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奖励我县2家参加**装备博览会企业(分别是****公司和******公司)。
1、提出异议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商务局提出对公示内容的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从2015年9月30日至10月7日止。
3、公示联系科室和电话:
联系科室:****投资科 联系人:曾臻
联系电话:0578-****509
4、若公示项目存在同一项目按不同渠道、不同项目名称重复申报,或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5、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需负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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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