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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月22日至7月3日,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截至2023年底,****财政局内设机构9****服务中心(下设2个分支机构)、****中心、****中心、****中心4个事业机构。****财政局共有人员编制167个,其中行政编制20个,工勤1个,参公编制42个,事业编制104个。现实有人员13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35人、事业编制88人。临时工28人。离退休人员83人。全区共有预算单位142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56个,二级预算单位86个。国有企业3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局及有关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存在追加预算不规范、对部门预算编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