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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日期:2024-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28
传 真:0535-****128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陂子头石子厂扩建项目 | **市**街道陂子头村西 | **** | **汉信****公司 | 项目位于**市**街道陂子头村西,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7分0.926秒,北纬36度43分59.677秒。该项目占地约285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石子面≤0.5cm14万吨、瓜子石0.5~1cm29万吨、石子粒径1~3cm101万吨,共计144万吨。 | 1.项目产生的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排放。 2.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应密闭空间内进行,并在进料口和出料口等各个产尘部位设集气罩收集产生的粉尘,经风机引入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