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心****研究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三)
一、项目名称:国****中心****研究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
地址:**市长堽路189号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996
四、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龙路2号**能源大厦C座10楼1029室
联系人:伍毅菲、潘玫妃,联系电话:0771-****08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六、澄清内容:
| 序号 |
章节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条款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电子标服务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http://ggzy.****.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 。标书代写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http://ggzy.****.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4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条款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25%。【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条款1.3.2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248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18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 12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日。 |
总承包计划工期:248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18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月24日(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8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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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2.1 预付款支付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25%。 注:【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30%。注:【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公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并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