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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各站点食堂生鲜采购项目
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至**高速公路各站点食堂生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和说明,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清单中“3.供货清单详见附件”附件未上传,现上传附件“供货清单。”
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无需向招标人做确认收到本补遗书,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补遗书。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附件1:供货清单
招标人:****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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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号补遗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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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供货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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