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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村至**机场城际(机电类)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芳村至**机场城际(机电类)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省****公司 | 通过 | / |
| 2 | ****公司 | 通过 | / |
| 3 | ******公司 | 通过 | / |
| 4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
参考《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比选响应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发包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发包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公司****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5438
监督部门:******公司投资管理部
监督部门电话:020-****8992
地址:**市海****广场A塔楼21层
****公司
****
2024年12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