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沱江流域****水库、五四水库、团结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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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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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内****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内**发改农【202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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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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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主要为建设46150m2生态隔离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1套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种植水生植物净化带24870m2;设置浮动式生态湿地20850m2;投放水生动物净化水质;饮用水源取水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6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6套,应急物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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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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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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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沱江流域****水库、五四水库、团结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达到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数额的项目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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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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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2-28 00:00至2025-01-0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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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2-28 00:00至2025-01-0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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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招标代理业绩;(2)比选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招标代理业绩。(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中标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4)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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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2-****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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