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152.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250.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809.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 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罗亮亮;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施俊 ;
中标候选****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凯源;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 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 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3763。
三 、其 他
1、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省西咸新区泾****集团****管理部。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西咸新区泾河**泾河****中心
联 系 人:薛晶
电 话:029-****05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 **市**区**路 665 ****集团 7 楼
联 系 人: 宋健美
电 话:029-****3763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