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县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通知
平民〔2024〕237号
县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平民〔2024〕166号)的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资格审核、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初审评估、实地核查、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共评定2024年度7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等级结果通知如下:
一、5A级(3家)
****行业协会
**县红衣义工社
****服务中心
二、4A级(1家)
平****服务中心
三、3A级(3家)
**县**新区商会
****协会
****协会
希望上述社会组织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