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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景云路站社保大楼复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 | 通过 | / |
| 2 | ****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
| 3 | ******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参考《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比选响应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发包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发包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公司****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5405
监督部门:******公司投资管理部
监督部门电话:020-****8992
地址:**市海****广场A塔25层
****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