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宜宾市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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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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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区蜀南大道西段14****广场1幢20层9-13号 975,000.00元 97.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100 普查服务 **市**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局和市林业局工作安排,在全区 开展普查工作。坚持统-分-统的原则,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开展国土调 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以下简称“地类对接”),解决全区林草湿调查监测植 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不一致问题。 磋商文件所示全部服务要求内容 365日历天(具体以**省森林草原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时间为 准)。 磋商文件所示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泽平、朱穆君、王万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财政局; 财政监督电话:0831-****313,地址:**市**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政通路11号

联系方式:135****7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古街B段10号楼3楼

联系方式:147****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47****1917

****

2024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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