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越西县都市金岸小区消防整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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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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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都市金岸小区消防整改(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西郊乡海滨村 695,300.00元 94.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100 公共安全服务 **县都市金岸小区消防整改 **** 后续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保服务,并承担维保的费用(人为因素除外和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的时间为准);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人为损坏造成的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则由采购人承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实时衔接项目情况,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按本项目服务要求组建相应的服务团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怀(采购人代表)、魏天金、王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则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地址:**省****县**镇果园路253号,联系电话:0834-****6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西苑路18号

联系方式:0834-****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北路4号**苑商业楼4楼左后侧

联系方式:0834-****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4-****100

****

2024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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