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验室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项目实验设施主体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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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某实验室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项目实验设施主体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某实验室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项目实验设施主体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某实验室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项目实验设施主体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前两项内容修改为:“(1)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85%进行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驻地代表审核签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审核盖章,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30日内支付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累计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85%时,停止拨付。(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各专项验收合格,且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7%(不含暂列金额);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档案资料移交且合同结算审核完成后,建设单位30日内支付至最终确定工程结算价款的97%,双方同意以审核结算金额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号)及《**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办〔2013〕55号文件)已失效,现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2021(53)号文)执行。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

招 标 人:****;某实验室

地 址:**省**市**区荷叶地街道**路与习友路**政务办公第二区A单元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0551-****8176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广场A座17-20层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汪浩扬、李翠辉、张春梅

电 话:133****3306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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