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专项巡诊设备采购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口腔专项巡诊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项目详情见附件1)
共8项医疗设备,预算46.49万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预算金额 |
| 1 |
医用洁牙机 |
台 |
1 |
20 |
20 |
| 2 |
热熔牙胶充填仪 |
套 |
2 |
1.35 |
2.7 |
| 3 |
根管预备机 |
台 |
2 |
0.95 |
1.9 |
| 4 |
种植用弯手机 |
把 |
3 |
1 |
3 |
| 5 |
牙髓活力测试仪 |
台 |
1 |
0.39 |
0.39 |
| 6 |
激光治疗仪 |
台 |
1 |
15 |
15 |
| 7 |
牙科高频电刀 |
台 |
1 |
1.9 |
1.9 |
| 8 |
头戴式放大镜 |
台 |
2 |
0.8 |
1.6 |
| 合计: |
13 |
46.49 |
|||
三、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别提示: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获取文件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注册须知见附件)标书代写
四、本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经济信息网》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助理
办公电话:0931-****647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93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