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集约处理机制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GPCGD24C500HG175F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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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纳税服务集约处理机制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站http://gpcg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纳税服务集约处理机制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2.64元

建设****纳税服务集约处理机构,采取实体化运作模式,能容纳70名工作人员集中一个场所办公,现需采购相关设备,以满足各类税收业务需要。详见需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

①****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6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网上获取文件须知:****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00秒(**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3室

开标地点:**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3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及电子版(需为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一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纸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电子版及副本与纸质正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工/龙工

电话:020-****6839/****7196

联系地址:**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邮编:510030

邮箱:sczx3@gd.****.cn

采购人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663-****083

联系地址:**市**区晓翠路中段

****纳税服务集约处理机制相关设备采购项目.zip


****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27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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