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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攀枝****客运站和公交换乘枢纽站后续工程信息化部分造价咨询服务 | ||
| 采购 人 |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812-****022 |
| 采 购 地 点 | 攀枝****广场B区2F | 采购 时间 | 2024年9月26日 |
| 公 示 期 |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9日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运输局 | 联系电话:0812-****046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提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 |
| 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