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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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将“附表四:技术商务评审表(包组一、包组二)”中: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9

配送时间

保障响应

11

投标人能为采购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在出现复杂情况时,紧急响应:

供应商0.5小时内(含)响应,1小时内(含)到达对应包组的任一实施地点,得11分,最高11分;

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清晰明确响应时间、到达时间及响应的实施地点。

注:包组一实施地点为“**县建设路135号办公区、**县董塘镇繁塘一路25号”;

包组二实施地点为“**县丹霞大道40号办公区、**县周田镇月岭街12号”。

更正为: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9

配送时间

保障响应

11

根据投标供应商服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半小时内(含)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11分;

(2)投标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半小时(不含)至1小时内(含)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7分;

(3)投标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1小时(不含)至2小时内(含)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3分;

(4)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定),资料不齐不得分。)

注:包组一实施地点为“**县建设路135号办公区、**县董塘镇繁塘一路25号”;

包组二实施地点为“**县丹霞大道40号办公区、**县周田镇月岭街12号”。

二、将采购文件中: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当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标书代写

更正为:

供应商应当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建设路135号

联系方式: 许小姐 0751-****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联镇****

联系方式:王小姐 0751-****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 075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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