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等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邀请专家****勘查局313地质队编制的《****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矿产**管理与灾害防治股)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64-****577 邮编:231300
附件1:****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docx
附件2:****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pdf
****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