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城市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五期)监理答疑文件(01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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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市城市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五期)监理
更正
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市城市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五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中收到潜在投标人的提疑,具体提疑内容及回复如下:

提疑问题一:
提疑1:《监理综合评分表》-专业监理人员配置,除总监外的最低配置要求中的监理人员中的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满足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人数要求的基础上额外增加的3名监理人员必须持有指定三到五个证书不等才能取得该项评分满分,甚至要求其中有两名新增监理人员持有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对这几名监理人员的要求比总监理工程师还高!该项一人多证的评分设置明显不合理且明显是为特定的潜在投标人量身订做,指向意图明显!根据2024年11月26****建设局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会中已明确指出对投标人某类拟派人员同时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荣誉奖项等3项或以上情况进行评审的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合同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及时更正该项评分!
提疑2:《监理综合评分表》—其他加分中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所监理过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标书代写
(1)获得国家级奖项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3分;
(2)获得省级奖项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
(3)获得市级奖项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
本项最高得12分,最多计算4个奖项。
以上设置限制了奖项的计算数量,需要同时4个国家级奖项才能符合设置的商务条件,省级、市级的获奖量化毫无意义,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设置过高的奖项要求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备4个国家级奖项的工程监理单位寥寥无几,设置指向性明显,奖项要求应合理量化。以上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时违反《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规定: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请及时更正!

答:以上提疑问题已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01号)中进行了修改,详见更正公告内容。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样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答疑文件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部分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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