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富强路(范蠡大道-丹阳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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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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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富强路(范蠡大道-**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县富强路(范蠡大道-**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 **** **县商****花园西大门四楼 49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县富强路(范蠡大道-**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第1标段 ******县富强路(范蠡大道-**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 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金耀(组长)、张玉玲、肖妮(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协会发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033B 地址:**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883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丹江大道南段
联系人:周正
联系方式:186****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宛**仲景街道凯景清华园1号楼商业327室
联系人:张岭
联系方式:185****7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岭
联系方式:185****7583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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