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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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惠性养老机构认**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0

**县普惠性养老机构认**果公示


为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付费可享受、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促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24〕35号)的规定,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组织实施了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工作。

一、收费标准核定

普惠性养老机构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由****民政局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人均可支配收入、服务成本、政策扶持、市场供需、运营合理利润、消费者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成本调查基础上,按照普惠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了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养老机构座谈征求意见、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了**县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

二、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

根据《**省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需按照申报、审核、定价、公示、签署承诺书、报备六项程序依次进行,目前申报、审核、定价均已完成,沂****服务中心、******中心、******公司、****社区老年公寓4家养老机构进行了申报,经县民政局审核,4家养老机构均符合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条件:依法登记备案、服务质量良好、财务管理规范、收费标准合理。

现将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具体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认定为普惠性养老机构,纳入县普惠性养老机构目录。


附:1、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

2、具体收费标准


****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


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沂****服务中心 **县姚店子村文化路5号 刘 颖 139****9909
******中心 **县珠江路888号 张玉芹 135****0788
沂****社区老年公寓 **县沂城街道前石良安置小区南老年公寓楼 陈永奇 135****0159
******公司 **县北一环路与沂博路交汇处东300米** 相寿长 188****9089


附件2


******中心收费标准(三星级):(元/人/月)

床位费 餐费(元/人/天) 护理费用 增值服务
房型 床位费
单人间 1800 20 自理 500 特殊护理项目(气切护理、造瘘护理、压疮护理、吸痰护理、导尿、插胃管、鼻饲、胰岛素注射、测血糖等)参考医疗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双人间 1100 部分自理 轻度失能 1000
中度失能 1500
多人间 (四至六人间) 900 完全不能自理 重度失能 2000
完全失能 2500

1、伙食有特殊要求、需据身体状况配餐(如流食等),伙食费收取与家属协商另行收费;

2、医疗备用金:3000元/人;

3、每年2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公司收费标准(三星级):(元/人/月)

护理级别 餐费 床位费 护理等级费 合计费用
双人间 多人间 双人间 多人间
自理 600 1100 900 500 2200 2000
轻度失能 600 1100 900 1000 2700 2500
中度失能 600 1100 900 1500 3200 3000
重度失能 600 1100 900 2000 3700 3500

1、伙食有特殊要求、需据身体状况配餐者,伙食费收取据情协商

2、特殊护理项目(气切护理、造瘘护理、吸痰护理、导尿、插胃管等)参考医疗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3、医疗备用金:5000元/人

4、每年2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社区老年公寓收费标准(二星级):(元/人/月)

护理级别 餐费 床位费 护理等级费 合计费用
双人间 多人间 双人间 多人间
自理 600 900 700 400 1900 1700
轻度失能 600 900 700 1100 2600 2400
中度失能 600 900 700 1300 2800 2600
重度失能 600 900 700 2200 3700 3500
完全失能 600 900 700 2300 3800 3600

1、特殊护理项目(造瘘护理、导尿、插胃管等)参考医疗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2、每年1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沂****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四星级)

护理级别 餐费 床位费 护理等级费
阳面房间 西面房间
自理 点餐制,据实收取 750元/月 600元/月 300元/月
轻度失能 600元/月
中度失能 1200元/月
重度失能 1800元/月

1、老年人可自行选用智能医用床垫,收费200元/月

2、床上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自愿选用,按照实际进价收取

3、医疗备用金收取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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