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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2MA2T01CC4C | 建设单位法人:徐迎东 |
| 徐迎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经济开发区科技**侧 |
| 年产100万支轨道车辆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15-C3715-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 ****经济开发区科技**侧 |
| 经度:118.61596 纬度: 32.23979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27 |
| 来环审〔2020〕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9-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0 |
| 2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2MA2T01CC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2MYPAR90 | 验收监测单位:**鑫成****公司 |
| ****0702MA9N6WU05Q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angyezixun/416.html |
| 本项目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项目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支轨道车辆配件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完成整体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占地总面积为35300m2(53亩),总建筑面积24027.2平方米;购置密炼机、开炼机、热喂料挤出机、平板硫化机、橡胶注射成型机、热板粘接机等,达年产100万支轨道车辆配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支轨道车辆配件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完成整体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占地总面积为35300m2(53亩),总建筑面积24027.2平方米;购置密炼机、开炼机、热喂料挤出机、平板硫化机、橡胶注射成型机、热板粘接机等,达年产100万支轨道车辆配件的生产能力。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系、二系节点工艺流程:无缝钢、圆钢→下料→锻造→热处理→机加工→抛丸→清洗→擦拭→涂胶硫化修边检验包装; 橡胶→切胶→混炼→皮带运输→开炼→硫化→修边→检验→包装 弹性定位套工艺流程:无缝钢(外套)→下料→机加工→淬火→机加工→抛丸→清洗→擦拭→涂胶→硫化→修边→机加工→检验→包装; 橡胶→切胶→混炼→皮带运输→开料→硫化→修边→机加工→检验→包装 缓冲胶垫工艺流程:橡胶→切胶→混炼→皮带运输→开炼→修剪成型→硫化→修边→检验→包装 衬套、机加工件工艺流程:圆钢→下料→机加工→热处理→盐炉→清洗→机加工→打标→涂油→包装 注塑杂件工艺流程:PA、PE→注塑→检验→成品 喷漆件工艺流程:原料→喷漆→烘干→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一系、二系节点工艺流程:无缝钢、圆钢→下料→锻造→热处理→机加工→抛丸→清洗→擦拭→涂胶硫化修边检验包装; 橡胶→切胶→混炼→皮带运输→开炼→硫化→修边→检验→包装 弹性定位套工艺流程:无缝钢(外套)→下料→机加工→淬火→机加工→抛丸→清洗→擦拭→涂胶→硫化→修边→机加工→检验→包装; 橡胶→切胶→混炼→皮带运输→开料→硫化→修边→机加工→检验→包装 缓冲胶垫工艺流程:橡胶→切胶→混炼→皮带运输→开炼→修剪成型→硫化→修边→检验→包装 衬套、机加工件工艺流程:圆钢→下料→机加工→热处理→盐炉→清洗→机加工→抛丸→打标→涂油→包装 注塑杂件工艺流程:PA、PE→注塑→检验→成品 喷漆件工艺流程:原料→喷漆→烘干→包装 |
| 机加工车间门外新增一台履带式抛丸机,废气已收集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炼胶废气、硫化废气、抛丸粉尘、擦拭废气、涂胶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注塑废气、机加工粉尘、热处理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2米(DA001)高排气筒排放;混炼、热胶、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器+袋式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维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32米(DA002)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先进行过滤棉预处理,处理后与硫化、擦拭、涂胶、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经低温等离子+-级活性炭纤维+-级活炭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32米(DA003)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32米(DA004)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32米(DA005)高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32米(DA006)高排气筒排放;橡胶加工工序中投料、炼胶、硫化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炭黑尘、非甲烷总烃均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及表6中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喷漆制品中的喷漆工序、烘干工序和中的热处理工序、擦拭工序、涂胶工序、下料、粗加工、抛丸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冷却塔排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衬套工件清洗废水、喷枪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超声波清洗、衬套工件清洗、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池预处理;冷却塔排污水直接接****处理厂。废水经预处理后,其排放的污染物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园区污水管网。规范化设置排放口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加减震垫、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化设置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废包装袋、钢材边角料、不合格品(钢材)、除尘粉尘、废布袋、隔油池油泥和生活垃圾,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漆渣、废刷子、废切削液和废机油等,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内容,项目设置厂界外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应急预案:营运期强化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强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环保局备案。厂区内设置4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200立方米,消防水池150立方米,确保事故性废水不外排,并配足相应应急物资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投料粉尘:投料工序现实际订购全自动投料设备,该设备为全封闭投料、送料,不产生粉尘。 食堂油烟:一套油烟净化器+楼顶排气筒(DA001);在验收检测期间,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DA001)出口的油烟检测结果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 混炼废气、热胶废气、开炼废气:一套“布袋除尘(密炼粉尘预处理)+等离子油雾净化器+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32m高空排放(DA002)处理;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密炼、开炼、皮带运输废气排气筒(DA002)出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硫化废气、擦拭废气、涂胶废气、烘干废气、喷漆废气、注塑废气:干式过滤器(喷漆废气预处理)+低温等离子+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32m高空排放(DA003);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硫化、注塑、擦拭、涂胶、喷漆排气筒(DA003)出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抛丸粉尘:自带除尘器+32m高排气筒(DA004);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丸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的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机加工粉尘、机加工车间门外抛丸废气: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机加工粉尘一起通过32m高排气筒(DA005);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丸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的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热处理废气:一套“油雾净化器”+32m高排气筒(DA006);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热处理废气排气筒(DA006)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冷却塔排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芬顿氧化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同排入市政官网。 噪声:对主要产生噪声设备,采取优化设备选型、优化布局、室内放置、基础减振、风机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两天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按一般固废及危废贮存要求分别设置1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及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68m2)及危废暂存间(68m2)。废包装袋、布袋除尘粉尘、废布袋、隔油池油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钢材边角料外卖处理;橡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外卖处理;漆渣、废包装桶、废刷子、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弃过滤棉收集后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理;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外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应急预案:设置1座450m3应急事故池、1座200m3初期雨水池、1座150m3消防水池;配备相应的消防和风险应急物资;2024年12月18日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41122-2024-080-L)。 |
| 废气:投料工序现实际订购全自动投料设备,该设备为全封闭投料、送料,不产生粉尘;混料、热胶、开炼废气实际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密炼粉尘预处理)+等离子油雾净化器+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32m高空排放(DA002)”处理; 喷漆工序增加干式过滤器预处理; 机加工门外新增一台履带式抛丸机: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汇入32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14 | 0.561 | 0 | 0 | 0.314 | 0.314 | |
| 0 | 0.0299 | 0.032 | 0 | 0 | 0.03 | 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685 | 0.261 | 0 | 0 | 0.169 | 0.169 | / |
| 0 | 0.1395 | 0.148 | 0 | 0 | 0.14 | 0.14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站(芬顿氧化池+混凝沉淀池) |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 间接排****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 |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芬顿氧化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同排入市政官网 | 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COD、BOD5、氨氮、SS、石油类、LAS、总磷、动植物油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 间接排****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 |
| 1 | 一套油烟净化器+楼顶排气筒(DA001) |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 | 食堂油烟:一套油烟净化器+楼顶排气筒(DA001) | 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DA001)出口的油烟检测结果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 | |
| 2 | 一套“布袋除尘(密炼粉尘预处理)+等离子油雾净化器+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32m高空排放(DA002)处理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混炼废气、热胶废气、开炼废气:一套“布袋除尘(密炼粉尘预处理)+等离子油雾净化器+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32m高空排放(DA002)处理 | 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密炼、开炼、皮带运输废气排气筒(DA002)出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
| 3 | 硫化废气、擦拭废气、涂胶废气、烘干废气、喷漆废气、注塑废气:干式过滤器(喷漆废气预处理)+低温等离子+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32m高空排放(DA003)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硫化废气、擦拭废气、涂胶废气、烘干废气、喷漆废气、注塑废气:干式过滤器(喷漆废气预处理)+低温等离子+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32m高空排放(DA003) | 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硫化、注塑、擦拭、涂胶、喷漆排气筒(DA003)出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
| 4 | 抛丸粉尘:自带除尘器+32m高排气筒(DA004) | 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 抛丸粉尘:自带除尘器+32m高排气筒(DA004) | 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丸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的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 |
| 5 | 机加工粉尘、机加工车间门外抛丸废气: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机加工粉尘一起通过32m高排气筒(DA005) | 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 机加工粉尘、机加工车间门外抛丸废气: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机加工粉尘一起通过32m高排气筒(DA005) | 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机加工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的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 |
| 6 | 热处理废气:一套“油雾净化器”+32m高排气筒(DA006) | 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 热处理废气:一套“油雾净化器”+32m高排气筒(DA006) | 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热处理废气排气筒(DA006)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加减震垫、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加减震垫、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北3个监测点位两天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化设置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废包装袋、钢材边角料、不合格品(钢材)、除尘粉尘、废布袋、隔油池油泥和生活垃圾,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漆渣、废刷子、废切削液和废机油等,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 按一般固废及危废贮存要求分别设置1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及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68m2)及危废暂存间(68m2)。废包装袋、布袋除尘粉尘、废布袋、隔油池油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钢材边角料外卖处理;橡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外卖处理;漆渣、废包装桶、废刷子、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弃过滤棉收集后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理;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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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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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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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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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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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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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