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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集团**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修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集团**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修编)
建设地点:**省**县多文镇美图村、风雅村、美隆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光伏阵列区:项目光伏阵列区用地面积为****640m2,设计安装540Wp单晶硅高效光伏组件216208块,规划容量100MW。每28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串,每19/20串并联接入一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417台串式逆变器,共有35台箱式变压器。光伏发电区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该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项目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为5333.36m2,主变规模1×100MVA,以及配套的生产楼、SVG预制舱、SVG电抗器及配套的事故油池(一座,4.9×3.6×3.3:约58.2m3)等。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升压站至110kV****电站110kV线路,线路长度约2.64km,**铁塔10基。
公示内容:****集团**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修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何先生135****03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