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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132K****66580 | 建设单位法人:曹鹏 |
| 普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县 |
| **市**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20-N7620-水**管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乡通那村片区、俄**贡中村片区、中亦乡然木通村、白达乡白托村片区、白达乡通尼村片区、玉**拉绕村片区 |
| 经度:95.82622 纬度: 30.7428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15 |
| 昌环审〔2018〕1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59.97 |
| 3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景博****公司 |
| ****0195MA6T3HHQ8X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18-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154zYD2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取水口5座,****泵站1座,蓄水池7座共计750m3;**渠道及管道共6个点,渠道总长1.792km,PE管总长29.419km,渠系建筑物126座,解决5乡6个村259户共1318人生活用水及703亩灌溉缺水等问题,其中574亩为改善面积,129亩为新增面积;涉及574亩耕地和129亩蔬菜大棚。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纳入项目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与项目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文明施工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临时旱厕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和防渗隔油池处理后自然蒸发;合理安排围堰的时间,注重围堰的工序及围堰拆除工艺,围堰拆除后,必须对取水口处的河床进行地形地貌的恢复,使之恢复到施工前的原貌。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内道路或对外交通道路出口处设置简易洗车槽;材料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物料堆场及开挖土方的临时堆存点须做好苫盖措施。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部署,在施工公路沿线有村庄的敏感区段设立限速禁鸣标志,减少夜间施工车流量。 5、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施工期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填埋场处置。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所需粗细骨料、块石料均从当地的现用正规商业料场购买获得,禁止私设料场。施工结束后须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关于《**市**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稿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市**县**乡通那村片区、俄**贡中村片区、中亦乡然木通村、白达乡白托村片区、白达乡通尼村片区、玉**拉绕村片区,项目总投资2059.97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取水口5座,改建取水口1座,****泵站1座,蓄水池7座共计800立方米,改**塘1座,容积0.35万立方米;**渠道及管道共7个点,渠道总长1.792千米,PE管总长29.419千米,渠系建筑物126座。共解决5乡6个村259户共1318人生活用水及703亩灌溉缺水等问题,其中574亩为改善面积,129亩为新增面积;涉及574亩耕地和129亩蔬菜大棚。 二、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及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纳入项目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与项目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文明施工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临时旱厕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和防渗隔油池处理后自然蒸发;合理安排围堰的时间,注重围堰的工序及围堰拆除工艺,围堰拆除后,必须对取水口处的河床进行地形地貌的恢复,使之恢复到施工前的原貌。 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内道路或对外交通道路出口处设置简易洗车槽;材料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物料堆场及开挖土方的临时堆存点须做好苫盖措施。 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部署,在施工公路沿线有村庄的敏感区段设立限速禁鸣标志,减少夜间施工车流量。 七、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施工期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填埋场处置。 八、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所需粗细骨料、块石料均从当地的现用正规商业料场购买获得,禁止私设料场。施工结束后须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九、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环保局****支队,****环保局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并留存施工期影像资料,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九、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十、我****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 后的****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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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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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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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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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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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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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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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