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八一四大道52号五洲大市场东街12号店铺招租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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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3: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家宁、曾庆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591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华坚路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女士、0797-****0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水南新村东二区4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家宁、曾庆伟、152****591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八一四大道52号五洲大市场东街12号店铺招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
6.拒绝接受****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7.拒绝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供应商报名;
8.拒绝****公司****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
9.拒绝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违法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10.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现更正为
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
(6)拒绝接受****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7)拒绝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供应商报名;
(8)拒绝****公司****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
(9)拒绝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违法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10)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更正事项2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法人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须提供在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公司****公司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6.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9.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提供投标人中标后租赁房屋的实际用途(实际用途经招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方为报名成功)。(提供中标后租赁房屋的实际用途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的实际用途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须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改变实际用途,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出租合同。)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备注好项目名称及编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邮箱,经审核合格后方为报名成功。
现更正为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
(6)拒绝接受****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7)拒绝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供应商报名;
(8)拒绝****公司****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
(9)拒绝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违法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10)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13)提供投标人中标后租赁房屋的实际用途(实际用途经招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方为报名成功)。(提供中标后租赁房屋的实际用途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的实际用途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须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改变实际用途,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出租合同。)
以上(2)-(12)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邮箱,经审核合格后方为报名成功。
三、补充事项: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的表述一同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华坚路10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079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水南新村东二区46号
联系方式:张家宁、曾庆伟、152****5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家宁、曾庆伟
电 话: 152****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