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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按照闲置土地认定相关标准和程序,下列宗地认定为闲置地块,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闲置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 | 闲置 时间 | 闲置 原因 |
| 陈巴尔****创业园建设项目 | ****库仁镇 东:巴镇水生态大坝道路 西:空地 南:**中国草原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北:G301国道进镇道路。 | 105240.00 | 其他商服 用地 | 陈巴****社会保障局 |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 | 用地单位自身原因 |
注:**自然资局已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陈自然闲置认[2024]02号)。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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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